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2-09-20 19:51:42 阅读:

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级各类学校: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暴发,高校省外学生陆续开学返校,加之国庆假期临近,人员流动量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现就10月31日前学校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活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校,要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停办、慎办、缓办涉校外人员的大型会议、培训、学术论坛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凡是有外省人员参加的活动,至少提前10天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审批。

二、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在常高校所有师生员工(非重点人员)每天核酸抽检比例不低于20%,在常高校所有师生员工(重点人员)实行“三天一检”;除高校以外的学校,师生员工(包括安保、宿管、物管、食堂管理等人员)每天核酸抽检比例不低于20%。

三、严格落实校园管理。师生员工进校时,学校要严格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教职员工要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外来人员及车辆非必要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要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亮行程卡、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报告)和登记制度。

四、严格落实人员管理。近期,学校师生员工一律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在常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常、不跨省流动;确需离常的,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做好离常、返常报备工作。师生员工同居住人离常需报备。寄宿生及住校教职员工外出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各地要建立联合检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的“人盯校”方式,每周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现问题隐患的学校,要责令整改;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学校,要进行通报;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学校,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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