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湖实验学校举行四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2023年1月7日下午,剑湖实验学校举行四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剑湖实验学校2021年度教师专项绩效奖励考核发放方案》(讨论稿)和《剑湖实验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发放条例》(讨论第三稿)。大会由工会主席承波副校长主持。
会议的第一议程,由王建明校长对《剑湖实验学校2021年度教师专项绩效奖励考核发放方案》的背景进行说明,王校长强调本次教师专项绩效奖励考核发放方案是建立在原来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发放方案的基础之上的,大多数按原来的方案制定,但也有改变,将对一些不合理的条例进行修正。
会议的第二议程,由承波副校长就《剑湖实验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发放条例》(讨论第三稿)进行了解读,教代会代表们就方案中涉及的有疑问的或不理解的地方提出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也提出很多好的建议。
会议的第三议程,由王建明校长对《剑湖实验学校2021年度教师专项绩效奖励考核发放方案》的背景进行解读和说明。王校长指出,我校在参考了周边诸多学校就专项绩效的实施情况前提下,结合学校实际,多次召开校内专题讨论会,向学校各层级各类型教职工征求意见,历经数次修改,最终优化完善了原有的方案,形成《剑湖实验学校2021年度教师专项绩效奖励考核发放方案》。方案遵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此次专项绩效工资方案的修订是全体教职工智慧的结晶。从听取意见到完成修订,整个过程体现了公平、民主和透明。
经过审议,教代会代表们全票通过了《剑湖实验学校2021年度教师专项绩效奖励考核发放方案》(讨论稿)和《剑湖实验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发放条例》(讨论第三稿)。
最后,承波副校长还提到了学校即将安装净水设备,建造“风雨长廊”的规划,剑湖实验学校奉行为师生办实事的宗旨,将这种理念融入到师生生活的方方面面。
此次教代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学校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促进了我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全体参会代表纷纷表示,将紧跟时代的步伐,大力发扬“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励志图强”的作风,用奋斗书写新征程的华章。
(剑湖实验学校供稿 撰稿:王筝 摄影:倪晓英 审核: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