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湖实验学校学生宿舍卫生检查细则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9-10-13 08:04:54
阅读:
剑湖实验学校学生宿舍卫生检查细则
为创造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加强学生劳动观念,特制定学校宿舍检查细则。
本细则规定所查宿舍卫生分10个部分,每一部分10分,满分100分。若每部分没有按要求完成,则该部分酌情扣分。具体细则如下:
1、地面
每天必须把地面打扫干净,地面(包括床底下)无任何杂物,无积水、无污渍。
2、鞋子
鞋子从两张床的中间向两边排放,鞋尖朝内鞋跟朝外,排放于床沿内侧约5cm处,直线排列整齐。
3、床上
床上床单摆放平整,多余的床单折于被褥之下,枕头、枕巾整齐摆放于床靠门一侧,被子叠放整齐,摆放于床的另一侧的中央,床上无任何杂物(包括衣服),并保证床单、枕巾、被套干净、整洁。
4、箱包
学生箱包统一摆放于宿舍一张床上或宿舍一角,要求排放整齐,生活用品包应有棱角,拉上拉链。
5、脸盆架
学生脸盆、脚盆叠起放于脸盆架,脸盆架无灰尘污渍,毛巾叠放挂于毛巾架,要求下方成直线。
6、桌子
桌子上无杂物、污渍,桌肚内无垃圾(可整齐放置抹布、板刷)桌上杯子靠墙排列整齐,杯内牙膏头、牙刷头朝上,向右前侧倾斜排列整齐。
7、门窗
宿舍门窗无污渍、积尘、脚印,窗台无任何杂物,应注意通风。
8、墙壁
宿舍墙壁无蜘蛛网、无污渍、脚印,不得张贴任何物品(学校规定的除外)。
9、水池、抽水马桶
宿舍内水池、抽水马桶保持洁净。
10、其它物品
热水瓶、洗衣粉、劳动工具等排放整齐,纸篓内无垃圾,宿舍内不能悬挂衣物(下雨天除外)。
剑湖实验学校
2009年10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