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委员改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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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14 15: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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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委员改选程序
一、按《工会法》规定,学校工会主席,委员会成员任期为3-5年,满3年或4年可以换届,满5年必须换届。
二、换届程序
1、如果学校正好换届了,程序分为6步:
所有教职工在80人以上学校,选好教代会代表(80人以下学校全体教师都是代表);
学校党支部提名,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产生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候选人;
向区教育工会提交换届选举报告以及工会主席候选人名单;
学校公示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学校全体会员或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领导,递交选举结果报告;
区教育工会下发批复,任命工会主席。
2.如果学校不需要换届,在届中,那么程序分为5步:
学校党支部提名,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产生工会主席候选人;
向区教育工会提交工会主席候选人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学校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向区教育工会递交选举结果报告;
区教育工会下发批复,任命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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