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湖实验学校2021年度教师专项绩效奖励考核发放方案(试行稿)
剑湖实验学校2021年度教师专项绩效奖励考核发放方案(试行稿)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专项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关于深化常州经开区教育系统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办法》,现就中小学深化2021年专项绩效考核提出如下意见。根据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教师专项绩效奖励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绩效考核工作,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二、发放范围
根据上级规定,本次教师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范围为全校公办在编在岗教师、员额制教师。
三.发放原则:
1、绩效考核向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搞平均分配。
2、社会事业局根据学校办学绩效核发本次专项绩效奖励总量,学校根据核发的总量进行考核发放。
四.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明
副组长:朱嵘 承波 王瑜萍
成员:倪咏梅 周红颜 居芝娟 高华旸 张文亚 马艳华 倪晓英 沈雪 陈云 薛冰 徐丹丹 王竑彬 郑小炎 年级组长 教研组长
五.专项绩效总量和考核时间范围。
1、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年度专项奖励绩效标准、学校办学实绩核定本校的奖励总量。
2、本次发放的专项奖励绩效时间为2021年2月-2022年1月,共两个学期。
六.发放办法
(一)管理岗位考核奖
1.校级领导考核:校级领导、退居二线校级领导的专项绩效奖励由社会事业局考核发放。
2.班主任考核:
班主任津贴标准为:小学900元/月,初中11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发,对班主任进行考核后发放,具体由各校按照实际情况参照确定。
3.职务考核:
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职务,根据不同岗位发放职务津贴和考核奖,全年按10个月计发。发放标准为中层正职1200元/月,副职1000元/月,干事或助理500元/月.年级组长200元/月,教研组长200元/月,备课组长100元/月,卫生员100元/月,信息管理员80元/月,实验室管理员100元/月,其它专用室管理员30元/月,以上全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
4. 中层兼任班主任的,两项以津贴高为标准,另一项计一半核算。班主任兼任干事或助理,干事津贴*0.6核算。中层、班主任、老师兼任年级长再兼教研组长再兼备课组长的,第一兼职全额,后面的兼职*0.5核算。还有其他情况的考核小组集商议后核发。
(二)工作量考核奖
1、课职务津贴
⑴能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学校所安排的课职务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经《剑湖实验学校课职务管理办法》考核合格后,每月可得课职务津贴:
1—5年级语数英学科教师,每月享受课职务津贴580元。6年级语数英学科教师,每月享受课职务津贴620元。7—8年级语数英物政学科教师,每月可享受课职务津贴620元。9年级中考文化科目教师,每月享受课职务津贴660元,体育学科教师每月享受课职务津贴600元。1—9年级音体美、信息技术、科学学科教师,每月享受课职务津贴500元。
⑵超工作量的,超50%以内享受津贴100元/月,超50%及以上的享受津贴2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
⑶代课:单次代课2周及以内享受津贴5元/节,2周以上的按教学工作量计算。
⑷代班主任:单次代班主任2周及以内享受津贴20元/天,2周以上的按班主任工作量计算。
2、 教学常规考核奖:
根据学校教学月常规考核结果发放,“六认真”考核全合格,500元/月,一项不合格扣50元/月,扣完为止,全年按10月计发。
3、工作业绩奖:
主要学科期末成绩均超过年级平均的奖100元,上二个班级的以二个班的平均计算。小学:语数外,初中:语数外物化政史。
(三)出勤奖
标准为200元/月,如果有迟到、早退、病事假等,按原要求考核要求发放。
(四)集体荣誉奖
根据学校取得的荣誉发放,获经开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优秀级:2000元/人,良好级1500元/人,合格1000元/人,不合格不发。
(五)教师教科研奖
主要奖励教师论文、课题、评优课、基本功竞赛得奖,按《剑湖实验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发放条例》标准发放。
(六)辅导学生得奖
主要奖励体育、艺术、科技、信息等学科竞赛,按《剑湖实验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发放条例》标准发放。
(七)师德考核奖
根据学校考核要求,服从学校教学管理安排,考核合格后发放,标准为500元/月,不服从学校管理、考核不合格将扣除或不发放。
(八)加班费
加班须经校长室同意,老师、行政除了平时的分管工作以外的工作才算加班,其它加班的工作量折算成加班费,标准为50元/天。
(九)其它
经以上发放后,如果费用有结余则结余部分全体教师平均分配,如果费用不足则不足部分由全体教师分摊。
五.有关问题说明
1. 根据社会事业局规定,退二线的中层干部按教师身份参与考核,今后不再按原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享受职务系数增量部分。
2. 根据社会事业局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1)以下人员不发专项绩效奖励: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
②长病休人员;
③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等次人员;
④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以上、一年(或一学年)之内人员。
(2)以下人员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①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②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之内人员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③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教职工因患重大疾病,需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3.2021年专项绩效奖励按此方案执行;后面年份按相关政策进行修改调整。
4.本方案经事业局审核并同意并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校长室。
常州市武进区剑湖实验学校
2023年1月5日
注:本方案已于2023年1月7日经剑湖实验学校四届四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剑湖实验学校专项奖励性绩效发放表
教师姓名 2023.1
序号 | 项目 | 发放标准(元/月) | 考核办法 | 考核结果 | 备注 |
1 | 班主任津贴 | 小学900 | 参照《剑湖实验学校班主任管理办法》 | ||
初中1100 | |||||
2 | 中层和干事津贴 | 正职1200 副职1000 干事500 | 参照《剑湖实验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 ||
3 |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卫生员、信息员、实验室管理员 | 年级组长200元/月,教研组长200元/月,备课组长100元/月,卫生员100元/月,信息管理员80元/月,实验室管理员100元/月。 | |||
4 | 师德奖 | 500元/月 | 师德考核后核发 | ||
5 | 课职务津贴 | 按《2021年度教师专项绩效奖励考核发放方案》规定发放 | |||
6 | 教学业绩奖 | 主要学科期末均超过年级平均的奖100元 | |||
7 | 教学常规考核奖 | 500元/月 | 教学月常规考核“六认真”,一项不合格扣50元 | ||
8 | 教科研奖 | 按《剑湖实验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发放条例》标准发放 | |||
9 | 辅导学生奖 | 按《剑湖实验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发放条例》标准发放 | |||
10 | 出勤奖 | 200元/月 | 扣除病、事假及超过规定按出勤情况考核 | ||
11 | 集体荣誉奖 | 1500元/年 | 良好级 | ||
12 | 加班 | 50元/天 | |||
13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