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湖实验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剑湖实验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常规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提升管理内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师能按学校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擅自离校,积极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每月得出勤奖200元。
二、教师有迟到或早退现1次扣5元;经常迟到或早退扣除当月出勤奖。
三、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班或在工作时间内离校需办理请假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安排好工作。无书面请假手续按旷职论处。病假必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则需设法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在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不办理相关手续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以旷职论处。
四、工作时间内离校一律需向校长室书面请假,擅自在门卫处登记离校视作私自外出,扣20元/次。
1、外出超过两小时的必须向校长室请假。填写请假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门卫留存,每周汇总,一月一结。
2、外出两小时之内的需向副校长室请假。填写请假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门卫留存,每周汇总,一月一结。
3、外出参加经学校同意的各类会议及教科研活动等,也应填写此请假单。
五、每月病事假扣奖规定:
1、病假1天扣15元,2天扣30元,3天扣50元,4天扣100元,5天及以上扣除当月出勤奖200元,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10天扣除当学期所有出勤奖,病假累计15天(不含15天)至20天还应扣除半个月课务津贴,超过20天扣除整月课务津贴;
2、事假1天扣30元,事假2天扣100元,事假3天扣除当月出勤奖200元,事假3天以上扣50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5天扣除当学期所有出勤奖,全年事假累计达7天至10天扣除全年出勤奖2000元,累计10天以上另需扣除全年师德文明奖2000元。
六、产假期间享受出勤奖,不享受全勤奖及相应课务津贴。
七、本考核办法从2018年2月起执行,解释权属校长室。
武进区剑湖实验学校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