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湖实验学校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2-09-26 14: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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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湖实验学校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制度
为了认真地贯彻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搞好学校财务预算工作,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以下物品采购制度。
一、采购工作遵循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3、节约、实用的原则;
4、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原则;
5、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
二、采购制度:
1、学校实行请购、审批、采购制度,由使用人按要求填好请购单,经分管校长审查,交校长审批同意后,由总务处确定人员进行采购
2、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凡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一律按规定报请政府采购。
3、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特殊性专业技术用品,须申购部门陪同购买,在使用中出现型号、规格或其它质量问题,由申购部门负责。
4、各种大型活动的纪念品、奖品由总务处统一安排购买。
5、采购人员填写报销单,并且报销采购费用。
6、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7、总务处定期(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统计物品采购情况(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接受领导和处室监督。
三、物资验收入库制度
1、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方可记账、领用。 2、库房验收时,对数量、质量、规格等应认真检查,并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否则,不予入库。
3、各科室未办申购、审批手续而擅自采购的物品,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4、验收新购物品不得与私人物品调换,或以领物单作验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