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湖实验学校学生评先评优申报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3-01-23 09:43:39 阅读:
剑湖实验学校学生评先评优申报表
班级           
序号 奖项设置          获奖名单
1 “三好学生” 遵守校规校纪、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学习认真,成绩优秀的全面发展  
2 “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 遵守校规校纪、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全面发展但达不到“三好学生”标准  
3 优秀学生干部(管理之星) 对担任学生会、团支部、少先大队部或者班级的学生干部,工作积极认真,讲究工作方法,处处事事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4 “学习标兵”(勤学之星) 在个别方面表现虽不十分突出,但总体表现比较好,尤其在学习方面刻苦认真,成绩优异。  
5 “学习积极分子”(进步之星) 本学期以来,听课、作业比以前认真,与自己相比学习态度有所转变,成绩进步较大。  
6 “劳动积极分子”(勤劳之星) 不论在校内外,能够为学校、班级、家庭和社会做出有意义的事且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长期坚持参加劳动、打扫卫生。  
7 环保小卫士(环保之星) 在保护环境,爱护大自然、节约水、电等能源、资源方面表现突出者,可授予此奖。  
8 “美德少年”(助人之星) 不论是在校内外,无论在学习上还是生活,有帮助他人的事例,助人为乐、热爱集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拾金不昧、风格高尚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9 “文明礼仪之星”(文明之星) 在校能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举止文明,行为规范,表现突出;在家能坚持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及家庭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挑吃穿、不买零食、不乱花钱,表现突出,可授予此奖。  
10 艺术特长奖。(艺术之星、体育之星) (艺术之星、体育之星)在体育、音乐、舞蹈、美术、表演、演讲、写作等方面取得成绩或有明显特长者,可视情况分别授予“校园小歌星”“校园小画家”“校园小书法家”“校园小作家”“校园讲故事能手”“校园小演说家”“校园体育健将”“校园舞蹈之星”等奖项。如果特长有3项或者3项以上,可被评为“多才多艺奖”(不参加艺术特长单项奖评选)  
11 “科技之星” 热爱科学,崇尚科学,在各级科技竞赛中获得较好成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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